儘管激進的反吸煙運動已經進行了幾十年,肺癌仍是香港癌症死亡的第一位。更令人擔憂的是,女性吸煙者的人數正在上升。然而,並非所有的肺癌都與吸煙有關─大約5%至8%的肺癌患者一生從來沒有吸煙,他們幾乎全患上肺癌,而大部分是亞洲女性。缺乏某些腫瘤抑制基因(如KRAS或P53)的吸煙者患上肺癌的機會會較高。同時,非吸煙者如有另一些基因突變(如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、PI3K和EML4ALK),亦會令他們更易患上肺癌。
如今,市場上有能夠抑制酪氨酸激酶受體的口服標靶藥物,可中斷細胞內EGFR訊息傳遞路徑;亦有干擾細胞外EGFR運作的單克隆抗體。這些標靶藥物對於EGFR基因突變的患者往往有顯著的治療效果。
I/II期肺癌的患者,通過手術或手術加術後化療可治癒。對於III期疾病,手術、化療和電療混合治療也可有效地消除小部分患者的腫瘤。不幸的是,對於大多數轉移性癌症(IV期)患者,化療仍然是唯一可靠的治療,而EGFR基因突變的患者,標靶治療單獨使用或聯合化療一同使用可控制疾病及改善生存機會。我將集中討論IV期的治療方案。
IV期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,包括下列四項:
一、化療
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劑(TKI,如gefitinib和erlotinib)和EGFR單克隆抗體(如cetuximab)出現之前,IV期非小細胞肺癌單一使用化療的結果未如理想,其生存時間僅比最佳醫療支援(best supportive care)多一至兩個月,總存活期十至十二個月。含鉑類的雙化療方案是目前的治療標準。一些鉑類雙化療方案(alimita /carbo, gemcitabine/carbo)被視為比較溫和,所以患者的耐受性較好,但是選擇何種藥物與鉑類配合須視乎腫瘤科醫生的決定。紫杉烷類化合物(paclitaxel和taxotere)加上鉑類藥物在鱗癌和腺癌中均有理想的療效。大多數腫瘤科醫生會使用數個療程(通常六個療程)的化療,繼而讓病人度過一個「治療假期」,並只會在腫瘤有明顯惡化時才開始二線化療。
二、抗VEGF單克隆抗體(bevacizumab)
Bevacizumab是針對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(VEGF)的抗體。當加於paclitaxel/carboplatin化療上可增加晚期和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(ECOG 4599)的反應率(35%比15%)、腫瘤受控存活期和總存活期(12.3個月比10.3個月)。該藥物不適用於有咳血、出血性中風病史的患者。此藥亦會加劇高血壓從而導致嚴重蛋白尿。
三、抗EGFR單克隆抗體(cetuximab)
Cetuximab是針對癌細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(EGFR)的抗體,最初用於治療大腸癌。由於肺癌細胞亦含有EGFR,因而開發了FLEX這臨床研究—逾1125個EGFR陽性的患者隨機接受cisplatin和vinorelbine加/減cetuximab的治療。Cetuximab組中位數存活期多1.2個月(11.3個 月比10.1個月),反應率增加7%(36%比29%)。但是,FLEX研究中未能增加腫瘤受控存活期。有趣的是,出現皮疹的患者似乎有更長的中位數存活期(15個月比8.8個月)。
四、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劑 (gefitinib和erlotinib)
在IPASS研究中,1200個亞洲非吸煙者或極少吸煙者隨機分為口服gefitinib組或taxol/carbo化療組。口服組的反應率高於化療組(43%比32%)。兩組的總存活期相似,但口服組的病人有更好的生活質素。分析了這些患者的EGFR狀態,這研究清楚地表明有EGFR基因突變的亞洲患者可從gefitinib治療獲益,反應率達71%。沒有EGFR基因突變患者只對gefitinib有1%的反應率。經gefitinib治療失敗的患者可能對erlotinib有幾個月的反應。一般來說,能有該短暫反應的機會低於10%。
因著對分子遺傳學、細胞週期機制和循理式藥物設計等的進一步認知,我們已經見證了非小細胞肺癌治療在過去十年的許多進展,特別是在標靶治療的領域。我們現在能看到轉移性肺癌患者有更長的生存期,更良好的生活質素。然而,即使在這個標靶治療時代,我們短期內仍未能放棄傳統化療,因為至今還沒有任何標靶藥物,無論單一或聯合使用,被證實能長期控制肺癌。無論如何,在過去十年間,治療非小細胞肺癌取得了很大的進展。希望在不久將來,我們可以告訴患者,肺癌不再是可怕的疾病,我們可以用標靶治療來控制病情而不會影響他們的生活,就如當下使用口服藥物治療高血壓或II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一樣。
資料來源: 信報